本聲明闡述泓高教育中心(下稱「本中心」)的保障個人資料政策及處理學生個人資料的慣例。
1.私隱政策
本中心承諾遵守《個人資料(私隱)保障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的內容,以保障學生的私隱,一切有關的資料均會嚴加保密。
2.個人資料搜集及用途
本中心會於學生註冊報讀課程、查詢及回饋意見時要求學生或監護人提供學生資料。學生或監護人有責任提供申請表上所需的學生個人資料,否則可能無法成功報讀課程。需要提供的學生個人資料可能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聯絡地址,聯絡電郵,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緊急聯絡人姓名及電話號碼。
本中心亦會收集學生於課程期間所產生的個人資料,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於上課紀錄,成績/評估,報讀課程的紀錄。
除非得到學生或監護人的同意,否則學生個人資料只會作以下用途: 提供教學服務所涉及的日常運作,例如通訊、紀錄等;匯編有關學生的整體統計資料;向教育局申報資料。
本中心或其合作夥伴可能向學生或監護人推廣或宣傳產品及服務,向學生或監護人發送電話、電郵或短訊等推廣訊息。過程需要使用學生或監護人的個人資料,因此學生或監護人可以選擇是否容許學生個人資料用於上述推廣用途。
如學生或監護人不希望本中心將學生個人資料用作以上推廣用途,請用以下任何一種途徑告知本中心:
根據法例或其他特殊原因,本中心可能會把學生個人資料提供予以下人士:
3.個人資料的保安及處理
本中心有既定的指引,規定只有工作需要的員工才會獲授權存取學生個人資料,所有獲授權人士亦需採取適當的保安措施保障學生個人資料不受未獲准許或意外的查閱、處理、刪除或其他使用所影響。
本中心致力保持準確而最新的學生個人資料紀錄,倘若學生個人資料有變,學生或監護人有責任告知本中心,詳情可向本中心接待處職員查詢。
任何個人資料不會被存有超逾其收集目的的所需期限。因應不同種類的個人資料之所需保存期限,本中心已有適當程序以棄置過時的資料紀錄。
4.查閱及更改的途徑及程序
學生及監護人有權使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指定的「查閱資料要求表格」向本中心確定是否持有學生個人資料;如證明屬實,還可以要求提供一份該個人資料的複本(本中心將向學生或監護人收取合理費用);及要求更改該個人資料中的任何不準確之處。
學生及監護人亦有權查閱本中心對於學生個人資料的政策及慣例和本中心持有的學生個人資料種類。任何關於使用以上指定「查閱資料要求表格」的查閱或更改,或索取有關資料政策或所持有的資料種類的要求,應向本中心資料保護主任提出。